项目合作经营合作协议书(精选5篇)
项目合作经营合作协议书 篇1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层_____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与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双方租赁该商铺的期限为3年,即自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10月1日止。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商铺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为人民币_____ 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并在租赁期间拥有该商铺的经营使用权。
第四条 乙方负责缴纳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_____元,经营中所使用的电费和水费由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统一收取。
第五条 本条款第三,四条规定乙方所应交纳费用,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缴纳,否则每天按所需缴纳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 商铺租金每年调整一次,后一年租金比前一年递增_____。
第七条 甲方应于_____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装修方案呈物业管理部门报批,须按照对商业街的整体形象要求。
第八条 订立本条款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作为商铺使用保证金。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第九条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非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时交回商铺,并保证商场及其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除外),同时应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行为;
3:甲方的《租赁许可证》失效。
发生以上三种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商场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商场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 因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乙方拖欠租金_____ 月以上;
2:乙方拖欠各种费用达标__________ 元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商场用途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场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5: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出租商场进行装修;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商场转租给他人。
甲方因上述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商场,乙方预付款项有节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十六条 因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商场_____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3: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商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商
场,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 元_____(大写)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商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商场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商场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_____日内迁离出租商场,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商场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乘以月租金的_____ ‰。
第二十条 乙方擅自将出租商场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商场面积每平方米每(日)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面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分,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任选一种,并在□上打“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 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_____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银 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银 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本合同约定条款,均须双方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0 年 月 日
项目合作经营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利用自己业务优势欲向__公司的__项目进行投标。
2、乙方是在__市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的有限公司,对__产品具有合法经营权。
3、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促进双方共同利益、以乙方名义对__公司的__项目进行投标,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方式
1、投标项目所需产品由甲方提供,投标过程由甲方全权负责运作。
2、乙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如公司资质、工商、税务、公司账户等方面的事宜,并可以对投标项目提出合理性的建议。
3、项目中标后,由甲方负责主导经营,甲方拥有项目运营过程中的重大决策权,
4、项目投标及中标后的运营中,所需要的财务会计事务由双方共同认可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
二、项目成果分成
1、中标项目结束后,乙方有权获得中标项目纯利润的10%,其余归甲方所有。
2、中标项目结束后,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把中标项目的利润除10%外全部付给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账户: 账号: )。
3、项目投标、中标及运作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税费有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从项目利润中扣除。
三、权利义务
1、如乙方没有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2项付款给甲方,则学承担延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总金额的每日5%计算。
2、乙方在项目运营中及利润分成之前不得私自动用和项目有关的资金、盈利及相关财务款项。
四、协议终止
1、如双方对项目投标不成功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2、如双目对项目投标成功,双方对项目成果分成完毕,即利润按照本协议已分别进入双方账户之日起本协议终止,双方权利义务消灭。
3、项目投标及运作经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使项目无法完成的,则本协议终止,双方权利义务消灭。
五、争议解决因本协议所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乙方有权起诉的到太原市__区人民法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合作经营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负责单位):乙方(合作单位):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申报______年度____________项目,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任务分工与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二.经费分配
项目获得资助后,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配资助经费。甲方在收到财政拨款之日起两周内将经费转拨至乙方账户。若需自筹或配套经费,由______方筹集(或按__________________筹集)。
三.成果分配
本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等理论性成果由各自享有,形成的专利和应用成果,按照____:____比例由双方共享。若转让需经双方同意,转让产生的收益,按照____:____比例分配。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之日;
2.本协议仅限于此次项目申报,如需申报其他项目,需另行签订协议;
3.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5.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7.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双方其它特殊约定:
六、其它
1.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________ 乙方:________大学
项目负责人:________(签字) 项目负责人: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签字)
单位(公章)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合作经营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投资项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注册成立的为投资主体,共同投资发展儿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甲方任公司监事、乙方为法定代表人,丙方任早教中心主任。首个项目为(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项目发展规划
项目的发展方向是,
第三条合作出资比例及分工
1.第二阶段:第二中心选址市中心区域,计划投入建设资金270万元,与第一中心合并管理经营,两家中心预计投资总额约500万元。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人民币22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5%;乙方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0%;丙方出资人民币7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5%;若丙方不愿追加投资,将由甲乙双方商定新的投资方式。总投资超过预计500万元的,各方投资人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此阶段投资中的其它事项与主协议相同。
2.第三阶段::在总结之前两家中心经营的基础上,启动自有品牌的发展。由集团主导引入国际品牌,在原有团队基础上进行重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品牌运作。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中,甲方占股应不少于51%,乙方占股应不少于20%,其余29%股份分配及投资规划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第三阶段投资的其它相关事项,均不参照主协议约定,由甲乙双方另行规划。
第二条合作出资比例
1.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人民币86.2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7.5%;乙方出资人民币86.2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7.5%,丙方出资人民币57.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5%;
2.总投资超过预计230万元的,甲乙丙三方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
3.甲乙丙三方应按项目进度、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确保项目实施。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将资金交由专人管理或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各方资金注入时间详见附件二《项目资金安排时间表》。
第三条事务执行及分工
共同投资人应当充分运用各自资源推动项目发展,为中心经营贡献力量。经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在该项目中的分工如下:
1.乙方为项目事务总执行人,制订项目规划,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合作合同、装修合同、买卖合同等;
2.甲方不参与具体经营,主要为项目的发展提供经营指导;为项目发展提供社会资源等支持;参与决策重大事项。
3.丙方协助乙方处理项目的各类日常事务,为中心日常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丙方经授权对外签订该早教中心项目相关合同的权益归全体投资人共同所有,所产生的亏损及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财务管理:中心财务人员由甲方派驻,负责管理投资资金,处理日常的财务事务。中心财务制度的拟定、修改须经由全体投资人一致通过,项目所有费用支付须经投资事务总执行人签字后支出;
5.共同投资人分工包括但不限于:
(1)行使及履行作为投资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各种收益,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6.各方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7.乙方执行该中心相关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权益及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及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8.乙方、丙方对外签订合同、费用的支出,应例行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维护共同投资人的共同利益为原则和宗旨。
9.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10.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该项目的股份;
(2)更换事务执行人。
11.共同投资人确定每(月、星期、半月)或三方认为必要时召开会议。在会议上乙方、丙方有义务向共同投资人报告投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共同投资人有权对乙方执行事务的行为提出异议。
12.乙方、丙方在履行职责时,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列入投资成本费用。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经营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每年分配一次。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收益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未经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质押。
3.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的,共同投资人有义务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经共同投资人协商同意,也可吸收其他投资人注入资金。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向守约方承担其应出资额每日5%的经营损失。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2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其应出资额(按预计投资额核算)20%的违约金。
4.因亏损追加投资、引进投资人不能实现的,经协商一致按《公司法》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折价转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共同投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对项目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共同投资人应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共同投资人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共同投资物业所在地法院处理。
甲方(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项目合作经营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 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合作目的
为了扩大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下简称乙方)在国内外的学术和社会影响,提高双方的科技竞争实力,实此刻教育培训、技术合作、人员交流、市场开发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和资源整合,以到达合作双赢的效果。因此推荐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分时段、分步骤的进行有系统、有目的的紧密合作,共同创造市场最大效益。
项目开发合作
(一)合作资料
1、甲方与乙方充分利用人才、技术资源优势,各自委派科研人员组成联合项目小组,共同参与项目投标、项目研究、项目开发。这样有利于双方人力资源成本的压缩,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同时透过联合小组的技术交流,提高双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与创新思维。
2、项目开发与项目投标过程中,双方有职责相互带给软件或软件工作平台,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开发工具,技术力量以及解决方案,实现技术、人力资源方面的整合,在项目实施中,双方有职责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实现资源共享。
3、参加项目开发科研人员在项目研究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如经甲乙双方考察认定,双方的科研人员不足以解决项目开发中的所有问题,而需要增加科研人员,则可在社会上进行招聘或借用第三方人员,所需费用由项目费用支出。
4、在项目投标与合作中,依托乙方的工作环境条件,在项目研发过程中,乙方负责带给办公研发场所及研发设备,同时带给项目人员的住宿场所。
5、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的技术优势与市场优势,对所开发的软件产品进行市场推广销售。由于甲方作为一个盈利性的公司,具有很强的市场操作潜力,因此由甲方主导市场的推广销售活动,并负有主要职责。
(二)______项目利润分配办法
1、在______(______管理软件系统)项目合作中,按照上述合作方式,在市场上销售所得之纯利润,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_%。鉴于______系统的前期开发由甲方独立完成,并接近完成阶段,按照双方投入的资源比例,在______项目的利润分配中按照____:____的比例进行,兼顾了效率与公平。
2、在______(______管理软件系统)销售过程中,乙方利用其自身在行业中得固有的公共(人际)关系,并以此作为主要手段促成单个销售个案的成功,则该笔销售利润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_%。
如促成单个销售个案的公共(人际)关系为双方共有,则甲乙双方利润分配仍按照____:____的比例进行。或根据双方投入的资源比例另行协商。
(三)其他项目分配方式
1、双方在今后的委托性质的项目合作中,作为项目引入的一方占项目利润的____%,另一方占项目利润的35%。或按照当时实际状况另行协商确定。
2、其他类型项目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具体资料双方另行协商,另定协议。
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盖章)签名:_______(盖章)
签字时光:______签字时光: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签字地点: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