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破器材责任买卖合同(精选3篇)
民用爆破器材责任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生产企业:_____________产品名称: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年度:______年
企业凭照号: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交(提)货时间
备注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数量合计(大写)
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法规、规定执行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违约责任:
二、质量标准、质量要求: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十、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发货单位:
买受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发货单位:
民爆器材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专用章)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民用爆破器材责任买卖合同 篇2
买方:
住所:
证照种类:号码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
卖方:
住所:
证照种类:号码: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
依照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机动车,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的机动车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机动车状况
车牌号码出厂日期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厂牌型号登记日期
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有效期从至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瑕疵状况:
第三条价款
机动车价格:
金额大写:
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一半;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责一半。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
2、付款时间:
第五条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换时间、手续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总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证明;
2、如实向甲方陈述保证真实性,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保证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的所有权或委托权问题,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变更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责任方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共同违反有关规定,则损失共同承担;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民用爆破器材责任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买受人(甲方):出卖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货物:
表中数量为双方结算的基本依据,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按实际需要对合同约定数量进行调整,乙方应予执行,但数量的调整幅度不得大于合同约定总数的5%,数量变更超过合同总数10%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条货物质量
1质量标准按样品标准项执行:乙方在供货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产品的样品,样品经甲方内部审定合格后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封存。
①样品的安全、质量要求、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等级等相关信息应与第一条中表格一致。
②甲方审核样品合格后,应当及时通知乙方;③由于样品产生的运输、配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标的质量证明文件:标的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文件资料
4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指定的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第三条交货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
2交货地点:榆林市绥德县火车站电化局绥德工务段
3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货物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交付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货物的相关票据(包括但不限于送货单、甲方要求的合格发票、质量检验报告)。
5货物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货物包装应采取国家或行业通行标准,确保合同项下货物完好运抵指定地点,包装(不回收)。
产生的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权变更交货地点,需要变更交货地点的,应当通知乙方,变更通知应在指定的供货日期2日前发出;
7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交货日期延后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货物的验收与异议
1甲方指定专人负责验收货物,以该指定专人在验收记录单上签字为验收合格的依据。
验收方式:抽样检验,不少于全部货物的10%
2甲方在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或质量等不合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
3乙方自接收甲方书面异议之日起,应在3日内进行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在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甲方要求的合格发票,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2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计49229400元。
第六条合同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条款。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其本合同主要义务;
(3)一方延迟履行其本合同主要义务,经对方催告通知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
(4)一方延迟履行其本合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如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请求,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十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如逾期超过30日,逾期交货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三十计算,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2)乙方逾期交货期间,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价格发生较大变化的,
应当执行有利于甲方的价格。
(3)乙方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正确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逾期支付时间在10日内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逾期支付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未按时支付款项的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照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西安铁路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2本合同附件共3个,附件清单如下;(1)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2)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乙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