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饭堂管理承包合同(通用3篇)
员工饭堂管理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员工饭堂管理,提高员工膳食水平,甲方现将饭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关系,特订立以下合同,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饭堂以每天单价计算:员工 元/人,管理人员 元/人的伙食费标准承包给乙方经营,夜宵另计为 元/人。
二、甲方的责任:
1、无偿提供厨房餐厅水电、燃料、厨具设备、厨房员工住宿。
厨具设备双方在交接时进行盘点,且双方主管签字。
2、第二天的实际就餐人数须在当天下午5点前提供给乙方,且双方主管签名:并以此为结算伙食费的依据。
3、提供准确的就餐时间。
早餐 ;
夜宵。
4、负责办理有关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手续和费用。
5、负责维持饭堂就餐人员的秩序。
6、协助乙方对卫生环境管理工作。
7、甲方须按时结算清上月伙食费给乙方。
三、乙方的责任:
1、必须遵守国家的《食品卫生法》,饭菜卫生要有保证,如发现员工有中毒事故,经有关职能部门检验是乙方所供膳食引起,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证按双方拟定伙食标准供应膳食及服务,并保质保量,力求做到多样化,按季节更换菜式,每天有鱼、肉、鸡、鸭、蛋、蔬菜等供应。
3、保证按时开餐,做到色、香、味俱佳,分南北不同口味菜式供员工选择。
4、负责厨房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
5、提供每周更新的菜谱给甲方。
6、员工膳食:早餐以“粥、粉、面”等为主,辅料有“萝卜干、花生米、酸菜、绿豆、馒头、油条”等。
每天中、晚餐供应 菜一汤,夜宵以“粥、粉、面、炒菜”等为主 。
7、管理员工膳食:早餐以“粥、粉、面”等为主,中、晚餐供应菜。
员工超过以上有意见,加上有权提出改善要求,出现问题屡次不改善,甲方有权在15天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9、厨房重地及物料房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10、要严格遵守甲方厂规,服从甲方领导的安排。
注意防火,文明经营,态度诚恳,讲究公共卫生。
工作时间要穿工作服,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11、不得随意带亲友进入甲方厂内,车辆出入货所带物品要接受保安检查。
12、经常督促注意卫生,做好饭堂膳食、卫生管理工作。
13经常剩菜由乙方自行处理。
14、大节假日免费为员工加菜一道。
四、伙食费结算的方式:甲方员工伙食费用由乙方先垫付,甲方以 天为单位结算最迟不超过 天付清伙食费用。
如中途协议解除合同时,甲方须在当日结算清所有伙食费用给乙方。
五、本合同期限为 年。
即从20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约须经双方协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协商或另订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联系方式:
生效日期:
员工饭堂管理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方果树和原有自留地使用权的保存和增值,为增加乙方的经营收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承包管理合同,共同遵守。
一、果树和自留地位置
地名大湖唇荔枝树及自留地三处,共有8棵荔枝(原有10棵),空地约3 分;地名大湖唇柿树及空地,有柿树2棵,现有空地约0.5分(原有约1.5分);地名荔枝园有龙眼树2棵(原有3、4棵),有空地约3.5分。
二、权利责任协定
1、甲方将以上果树和自留地交给乙方经营管理收入,乙方每年付给甲方承包款人民币现金叁佰(¥300)元。承包款现金可以跟随水果市场价格的变动由双方协商调整。
2、乙方可以在空地上种果、种植经济作物等农业用途,增加收入不需增加承包款现金。同时,乙方应维护好现有自留地的使用权,及时向甲方反映承包使用权的边界争议问题,甲方应及时处理。
3、乙方要做好果树的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保证果树有新的树冠面积增加,不可使用环割、断根、圈枝、药物、过度修剪等促花、控梢措施造成死树、或者造成树势减弱。具体施肥要每年三季(春、夏、冬)施三次肥,每次每棵果树要有1斤复合肥或者农家肥5斤。具体水分管理应保证干旱时使用工具灌溉,不使旱死、树势减弱。具体病虫害防治要保证春梢、夏梢的正常生长。
4、镇、村、组征用土地,土地补偿和果树补偿由甲方处理,经济作物青苗补偿归乙方处理。
三、承包起止日期
从20xx年6月开始,到2030年果实收获后停止,共20xx年左右。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饭堂管理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座落在成都市成华区东紫路666号的“东林农贸市场”项目全部业态之物业管理事务承包给乙方,双方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暂定为5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届满后乙方需继续承包,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合同。
二、承包方式: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方式即实行费用包干制;
1、乙方以甲方设置的“成都辉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林农贸市场项目部”的名义,并经甲方授权的方式,从事“东林农贸市场”1~6楼和地下停车场全部业态物业管理。
2、“东林农贸市场”1~6楼和地下停车场全部业态所收取的物业管理和内外建筑体广告收入及其它物业管理收益均由归乙方收取并支配。
3、乙方从事“东林农贸市场”1~6楼和地下室物业管理所需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工伤事故以及从事物业管理所需设备、设施、工具等购(添)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人民币贰万元/月,(20xx0元),管理费每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注:市场开业头三个月因免收物业买受人物管费,因此乙方相应向甲方免交三个月管理费。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2、按照与物业买受人的约定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各项费用,不得乱收、超收。
3、自行承担承包期间所产生的劳动纠纷、行政纠纷、治安事件及债权债务等等责任和费用。
四、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代 表:
乙 方:
年 月 日